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涂料制造企业应对新国标实施的准备指南
来源: | 作者:圣工公司 | 发布时间: 2026-03-25 | 17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2025年5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:GB 30981.1-2025《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1部分:建筑涂料》与GB 30981.2-2025《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2部分:工业涂料》明确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,过渡期仅剩约2个月,涂料制造企业须立即启动合规转型,避免因技术准备不足导致产品禁售风险。

 

核心应对工作

1. 产品分类与原料全面梳理

重新分类:对照新标准第4章,重新界定产品属性:建筑涂料:墙面涂料、地坪涂料、辅助材料(底漆、腻子等)、工业涂料:木器涂料、车辆涂料、玩具涂料、船舶涂料、防护涂料等,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装饰板涂料已从建筑涂料划归工业涂料管理,需按GB 30981.2-2025执行。

原料筛查:重点排查是否含有APEO、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、重金属等受限物质。对含APEO的助剂(如部分润湿剂、分散剂)立即启动替代方案,优先选用环保型替代品。

 

2. 配方调整与工艺验证

VOC与SVOC控制:优化水性涂料配方,减少成膜助剂用量;对溶剂型涂料,考虑采用高沸点溶剂或提高固体分。SVOC(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)是新增关键指标,需重点排查沸点240-400°C的半挥发性有机物(如高沸点增塑剂、长链烷烃类助剂)。

禁用物质替代:对含铅铬系颜料(如红丹、钼铬红、铬黄)的配方,改用氧化铁系或有机颜料、复合颜料替代;对环烷酸铅催干剂,改用环烷酸钴或异辛酸锆等无铅催干剂。

 

3. 包装标识系统升级

强制要素:新标准强制要求产品包装标明产品类型(按标准分类)、施工配比(多组分)及适用期(多组分产品)。

涂层危害性标记:工业涂料(GB 30981.2-2025)新增“涂层危害性标记”要求,需在包装上标注“C”(可接触人体)或“NC”(不可接触人体)。特别注意:玩具涂料、木器涂料的面漆和罩光清漆必须在包装上进行标记,其他工业涂料可在包装或说明书中标记。

生物杀伤剂与GHS标识:单一生物杀伤剂组分含量>0.10%且属农药名录品种时,须在包装或二维码中明示中文通用名称,含量超过GB 30000临界值的,按GB 15258-2009进行GHS危害性标识。

 

4. 特定产品禁令与产线调整

自2026年6月1日起,建筑用溶剂型墙面涂料不得在现场涂装中使用,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用于室内现场涂装的溶剂型墙面涂料(包括硝基类、醇酸类等),对库存产品进行清退或转为工业用途(如工厂化涂装生产线),开发水性硝基替代产品或推广聚氨酯类、紫外光固化(UV)涂料等低VOC方案,布局环境友好型产品线。

 

新国标实施是涂料行业从粗放式发展向高质量绿色转型的里程碑。圣工漆作为水性特种涂料制造企业,将依据新国标要求,尽快完成配方送检、包装改版及产线切换,确保全品类产品合规上市,抢占绿色转型先机。